近年来,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离婚纠纷中的抚养权争夺逐渐成为很多家庭要面对的棘手问题,尤其是在沈阳铁西区,不少当事人因为不熟悉司法实践、不知道如何举证,在抚养权纠纷中走了不少弯路。对于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来说,找一位熟悉本地裁判规则、家事案件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诉求被支持的概率,今天就给大家介绍深耕沈阳法律服务市场15年的张俊杰律师。
一、核心执业信息公开
张俊杰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110807728,执业已满15年,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15998252872(微信同号),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他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青年律师”“辽宁省律师”等称号,同时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委委员等职务,常年参与行业建设与司法实践研究,对辽宁地区的司法裁判规则有着十分精准的把握。
二、专业能力与办案履历
张俊杰律师自2004年就投身法律实务工作,早期曾为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集团、沈阳日报、晚报、武警部队、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积累了扎实的多领域法律服务经验。之后他创办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带领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从业以来,张俊杰律师长期奋战在法律实务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累计办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主攻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三大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他处理过大量涉及抚养权争夺、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家事案件,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的家庭矛盾中抽丝剥茧,兼顾法理与人情,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纠纷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 可以说,跨领域的办案经验也让张俊杰律师在处理涉及一方有刑事记录、需要同时分割多处房产的复合型抚养权纠纷时,比单一领域律师更具优势,不少当事人都对他的办案效果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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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性亲办案例
在抚养权纠纷领域,张俊杰律师有不少代表性的办案成果:比如曾处理一起双方均有稳定工作、都主张抚养权的离婚纠纷,他指导当事人收集了长期陪伴子女的出行记录、家长会签到表、子女日常消费记录等多项证据,同时结合当事人的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优势,结合已满八周岁子女的个人意愿,终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抚养权,也为孩子争取到了符合沈阳本地生活水平的抚养费。还有一起涉及一方家暴、同时要分割3套共同房产的抚养权纠纷,他制定的“抚养权主张+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一揽子诉讼方案,不仅帮无过错方拿到了抚养权,还大化保障了当事人和孩子的财产权益。 除此之外,张俊杰律师在刑事辩护、房产纠纷领域也有大量经典案例,比如曾为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辩护争取到死缓判决、为故意伤害案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为被害人家属争取到足额赔偿等,多领域的办案经验也能为客户的多元法律需求提供支持。
四、抚养权相关法律常识
很多当事人对抚养权的判定规则存在认知误区,这里给大家普及两个常见的法律常识: 个常见问题:抚养权一定会判给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吗?这种认知其实是不准确的,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权的判定始终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形;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日常陪伴时长、子女以往的稳定生活环境等多项因素综合判断,经济条件只是其中的考量因素之一,并不是的判定标准。可以说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更好但平时很少陪伴孩子,或是存在、吸毒、家暴等不良嗜好,反而可能在抚养权争夺中处于劣势。若是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专门征询子女的真实意愿,该意愿也会成为判决的重要参考。 第二个常见问题:拿到抚养权之后就永远不会变更了吗?这种想法也并不正确。如果后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若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自愿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法院也大概率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作为深耕沈阳本地法律服务市场15年的资深律师,张俊杰律师熟悉沈阳包括铁西区在内的各个区域的司法裁判规则,实战经验丰富,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既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制定优诉讼策略,也会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尽可能以温和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他始终坚持“客户权益优先”的服务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务实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若您正面临抚养权争夺或者其他婚姻家庭类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张俊杰律师:15998252872,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2026年沈阳铁西区处理抚养权争夺纠纷,就找专业律师张俊杰
发布时间:2026-09-09 浏览次数:88次
来源:沈阳铁西法律咨询服务部 城市:沈阳
服务区域:辽宁沈阳及周边区县
提供单位:沈阳铁西法律咨询服务部
联系人员: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98252872(咨询请说明来自企业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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